当贝尔宣布他发明了第一部电话机,并提出申请这项发明专利后,科学家莱斯却向美国最高法院提出了对贝尔的控诉,声称电话机的发明权应该归他所有。
调查和鉴定结果证明:在贝尔之前莱斯确实已研制成功一种利用电流进行传声的装置,这种装置能把声音传到1000米以外。但是这个装置仅能单向传送,不能双方互相交谈。对此莱斯确认不讳。于是,法院和科学家判定这种装置还不能算是电话机。
同时贝尔也直言不讳他曾借助过莱斯的试验,但他发现了莱斯装置的不足,便将装置所用的间歇电流改为直流电,这就解决了话声短促多变的问题。然后他将莱斯装置上的一颗螺丝往里拧了半圈,仅仅5丝米(1丝米相当于0.1毫米),话声就能互相传递了。
就这5丝米的细微之差,诞生了世界上第一部真正的电话机。这个结果令莱斯瞠目结舌,使科学家们也为之震惊。
法院最后裁决莱斯败诉,电话的发明权归贝尔。贝尔感到他利用了莱斯的试验,同意将发明专利为他和莱斯共有。莱斯感慨万分地说:“我在离成功5丝米的地方失败了,我将终身铭记这个教训。”莱斯坚决谢绝了与贝尔共享专利。
故事的哲理
创新,是令人兴奋的,但并非意味着创新一定是个令人兴奋的宏大构想,它往往就出现在一个宏大设想之后的某个细微之处。为什么中国人只发现了勾3股4弦5的案例,却让希腊人发现了放之四海的毕达哥拉斯定理?这在于我们往往浅尝辄止、小富则安、不求甚解。殊不知:一个成功技术突破之后的进一步孜孜追求,往往才能真正催生一个具有巨大市场价值的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