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第150期第二版

2019“挂证”专项整治来了

       近期,住建部办公厅、人社部办公厅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开展专项整治。

专项整治内容和目标

       对工程建设领域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及相关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全面排查,严肃查处:

       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提供虚假就业信息、以职业介绍为名提供“挂证”信息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

       通过专项整治,推动建立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预防和监管长效机制。

全面排查(2019年2月至2019年6月底)

       要结合参保缴费、人事档案等相关数据和信息,对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全面比对排查,重点排查参保缴费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情况;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及时调查核实,对存在“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由发证机关依法依规从严处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违规发布虚假就业信息,以职业介绍为名提供“挂证”信息服务,扣押劳动者职业(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的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从严查处。

       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通信部门对排查中发现人员挂靠问题突出的单位,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其承建项目主要管理技术人员到岗履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处理。要完善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利用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和相关信用信息平台数据进行比对,发现问题线索并及时查处。

指导监督(2019年2月至2019年9月底)

       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铁路局、民航局将加强各地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的指导监督,对重点问题和典型案件挂牌督办;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地区、部门及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情节严重的,提请有关部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将依法从严查处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交通运输、水利、通信部门要依法从严查处工程建设领域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

       对违规的专业技术人员撤销其注册许可,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向社会公布;对违规使用“挂证”人员的单位予以通报,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向社会公布;对违规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依法从严查处,限期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从严给予行政处罚,直至吊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对发现存在“挂证”等违规行为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报其实际工作单位和有关国家监察机关。

【行业动态】


工信部网站备案号: 浙ICP备110077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