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获悉,景宁交通客运中心工程被评为2018年丽水市”文明标化工地,该项目位于景宁县人民北路与凤凰路交叉口西侧地块,总建筑面积29456.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3437.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019平方米),包括车站区块办公楼、站房大楼及配套区块管理修理用房。
自2012年6月10日工程开工以来,在建设、设计、勘察、监理单位、质监站的多方精心管理、指导、监督和帮助下,现已完成了合同内的各项工作。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我单位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目标,树立生产与安全并行的安全生产管理理念,强化全员的安全生产意识,规划现场安全施工,构件“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升全员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使得该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有序可控。
在多方共同努力下,该项目于2014年9月23日通过市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验收,并在2018年6月30日通过项目竣工验收。
项目生产过程中,成龙建设始终不忘质量的把控,经基础主体结构经专家组评审,该项目被评定为优质结构工程;项目部成立QC质量管理小组,认真提高工程质量,小组也荣获“浙江省优秀QC成果二等奖”荣誉,同时被浙江省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评为“2017年浙江省工程建设优秀质量管理小组”。
本项目的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工地成为一大亮点,在丽水市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检查验收中获得好评,荣获了“丽水市文明标化工地”称号,展示了成龙建设的优秀形象。
(宣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