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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荣获“金华市著名商标”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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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根据《金华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规定,经金华市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评审,认定我公司注册并使用在37类建筑设备出租、建筑商品上的商标(注册证号:5204799)为金华市著名商标。有效期三年。
此次创牌的成功表明公司在商标品牌战略指引下,创牌工作取得又一成效。对我公司的建筑以及经济效益都起到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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